案例5: 背景: 某工程项目施工采用了包工包全部材料的固定价格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公里。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公里的供砂地点采购。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5月20日至5月26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应于5月24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到6月10日才交给承包商;6月7日至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该季节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月11日至6月14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 问题: 1. 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经过仔细认真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3天,向业主的监理工程师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5元人民币索赔要 求。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你批准该索赔要求吗?为什么? 2. 由于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承包商在6月15日向业主的监理工程师提交延长工期 25天,成本损失费人民币2/天(此已经监理工程师核准)和利润损失费人民币2 千元/天的索赔要求,共计索赔款57.2。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你批准该索赔款额多少? 3. 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4. 若承包商对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损失进行索赔时,要求设备窝工损失按台班计算,人工的窝工损失按工日计价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应怎样计算? 5. 你认为应该在业主给承包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扣除竣工延期违约损失赔偿金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