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与农民结婚。以前过婚,其前妻因病去世,留下一个6周岁的女孩。十分讨厌的女儿,曾要求把女儿送到她外婆家,没有同意。2006年,生下自己的儿子后,更加厌烦该女孩,每天让她喂猪、打柴、割草,稍不顺心,便 拿起树条、木棍乱打一通,并常常以不让吃饭惩罚她。该女孩7岁时见别的孩子都去上学,便向请求也要上学,则骂其是“赔钱货”、“小贱人”,没有允许其上学。2007年11月的一天,该女孩在照看所生的儿子时,不小心让其摔哭了。大发脾气,狠狠打了 该女孩一顿后,让其跪在猪圈旁,一天不准吃饭。夜里,该女孩因冻饿发高烧,还不让把她送往医院。两天后,孩子因高烧昏迷不醒,才同意把女儿送医院抢救。事后,该女孩的叔叔到当地法院控告虐待其侄女。 问:对继子女经常打骂、冻饿是否属于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