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多家被审计单位2016年度财务报表。与审计工作底稿相关的部分事项如下: (1)因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A注册会计师在2017年2月28日中止了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考虑到该业务可能重新启动,A注册会计师未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档。 (2)A注册会计师在出具乙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日次日收到一份应收账款询证函回函,确认金额无误后将其归入审计工作底稿,未删除记录替代程序的原审计工作底稿。 (3)在将丙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归档前,注册会计师知悉丙公司已于2017年4月清算并注销,认为无须保留与丙公司相关的审计档案,决定销毁。 (4)A注册会计师在丁公司2016年度审计工作底稿归档后,收到管理层寄回的书面声明原件,与已归档的传真件核对一致后,直接将其归人审计档案。 (5)A注册会计师获取了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最终版本,阅读和考虑年度报告中的其他信息后,通过在年度报告封面上注明“已阅读”作为已执行工作的记录。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