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经理部承担的本地网光缆线路工程,在合同工期内已完成设计及合同的所有工程量,并邀请了监理单位和维护单位一同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项目经理部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取得了所有的隐蔽工程随工验收签证记录。项目经理部因此认为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遂向建设单位提交了交工报告,请求组织验收。鉴于工程规模不大,合同约定工程的初验与终验一并进行,一次进行全部项目验收。建设单位在验收前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经理部提供的竣工资料进行预审时发现,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量总表”和“已安装设备明细表”与设计存在较大差异,且竣工图是未正式出版的草图。因此,建设单位拒绝了施工单位的验收请求。施工单位核实后,给予的解释是:某施工技术人员因紧急原因离开工地,其手中的资料无法汇总,从而导致竣工资料尚未完全汇总,此竣工资料只是其他人员参照设计整改成册,提供给建设单位项目竣工图是草图,是因为施工现场不具备出图条件,待回到施工单位基地后再出版正式竣工图。建设单位拒绝验收是否合理?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