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东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原告)于2011年1月11日将在美国购买的小麦交由利比里亚美姿船务公司(被告1)所有,香港港运公司(被告2)经营的“宏大”轮承运。运输合同约定适用美国法。该轮船是利比里亚籍货轮,同年2月12日,在美国华盛顿州温哥华特区港口装载原告的小麦,14日开往加拿大,17日从加拿大开往中国。2月21日至3月8日期间,该轮在海上遇到大风浪,11日驶抵中国蛇口港,但是货物已经变质。因此,原告在广东海事法院向被告提起货损赔偿的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均以《1936年美国海上货物运输法》为依据而主张权利。请问: 1.确定合同准据法的冲突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2.运输合同的准据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