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冰箱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甲公司与职工薪酬相关的业务资料如下: (1)2015年4月,甲公司上一季度销售业绩再创新高,该公司为了奖励公司内部的优秀销售人员,4月2日从公司外部购入30辆汽车,每辆汽车的价税合计为40,以每辆20的价格销售给30名优秀销售人员,并且规定,销售人员接受奖励之后需要自2015年4月2日起,在公司继续服务满2年。 (2)2015年6月,甲公司以其生产的成本为0.5/台的电冰箱作为福利发放给公司100名优秀职工,每台电冰箱的售价为0.8;假定100名职工中60名为直接参加生产的职工,15名为销售人员,25名为总部管理人员。 (3)2015年12月,甲公司本期业绩良好,董事会决定对管理人员奖励三天的带薪假,若于2×17年底未使用的,则权利作废。甲公司共计50名管理人员,甲公司预计将会有39名管理人员全部使用带薪休假,已知甲公司管理人员日平均工资为0.08。(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表示,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 、根据资料(1)编制甲公司奖励职工汽车的相关分录。 <2> 、根据资料(2),说明甲公司是否应该确认收入,并编制甲公司对职工发放电冰箱的相关分录。 <3> 、根据资料(3),编制甲公司2015年末因带薪假而确认成本费用的相关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