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2008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以外购粮食白酒和自产糠麦白酒勾兑散装白酒1吨并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8万元,货款已收到。 (2)自制粮食白酒5吨,对外售出4吨,收到不含税销售额20万元(含包装费3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单独核算)0.2万元。 (3)自产药酒1 200斤,全部售出,普通发票上注明销售额7.2万元。 (4)从另一酒厂购入粮食白酒800斤(已纳消费税0.4万元),全部勾兑成低度白酒出售,数量1 0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5万元。 (5)为厂庆活动特制粮食白酒2 000公斤,全部发放给职工,无同类产品售价,每公斤成本为15元。 要求:请计算该酒厂本月消费税(白酒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药酒比例税率为10%;粮食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