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车投保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其中,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为30万元,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为50万元,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为10万元;也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为3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为5万元,两有险。两保险期间发生碰撞事故,甲车损失后实际修复费用为52 000元,伤一人,医疗费补偿费合计8 000元;损失后实际修复费用为10万元,事故中1人抢救无效死亡,人身伤亡补偿合计200 000元。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负主要责任,即70%,负次要责任,即30%。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规定,甲车免赔10%,免赔5%。计算甲、车的承保人各应承担多少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