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ABC公司审计部对下属热电公司应收账款进行专项审计。热电公司主要生产蒸汽和电力,至2018年12月底应收账款余额为4620.85万元,涉及121家客户。审计部对121家拖欠单位逐一审查,发现纺织公司拖欠时间长、金额大,共168.11万元,除2018年12月份按照合同正常欠款8.68万,自2015年4月签订供汽合同起只支付了部分货款,至2018年11月底累计拖欠159.43万元。 审计过程中,纺织公司提供付款凭证21份,总额208万元,并称对热电公司的蒸汽款,部分用转账支票支付,部分用现金支付,不存在拖欠问题。热电公司销售员反映:该21份付款凭证由热电公司销售员从2016年1月起去纺织公司结算时,未领取转账支票需要对的签字,按照对方要求而填写,实际未收到现金,只收到转账支票。银行存款日记账、库存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从未有纺织公司的现金进账业务。 对此,审计组在审计报告中向董事会提出“提起民事诉讼,以减少企业损失”和“完善销售制度,销售科加强对购货方执行合同的监管”的审计建议。 ABC公司董事会采纳审计建议,要求热电公司尽快提起诉讼。热电公司于2019年2月提起诉状。2019年3月经法院民事调解:纺织公司支付热电公司蒸汽款159.43万违约金0.57万元,合计160万元,纺织公司于2019年5月底将款项如数支付给了热电公司。同时,热电公司制订销售货物管理制度,严格手续,防止经济纠纷案件的再次发生。 要求:分析内部审计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