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施工单位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出报价(表1-1)。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0%,从工程进度款累计总额达到合同总价10%的月份开始,按当月工程进度款的30%扣回,扣完为止;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采用以直接计算基础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间接费费率10%,利润率5%,计税系数3.41%。经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1-1所示。 施工开始后遇到季节性降雨,施工单位对已完工程采取了保护措施并发生了保护措施费;为了确保工程安全,施工单位提高了安全防护等级,发生了防护措施费。施工单位提出,上述两项费用应由建设单位另行支付。 施工至第2个月末,建设单位要求进行设计变更。该变更增加了一项新的分项工程N,根据工艺要求,N在E结束以后开始,在H开始前完成,持续时间1个月,N工作的直接400元/m3,工程量为3000m3。 [问题] 1.施工单位提出发生的保护措施防护措施建设单位另行支付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2.新增分项工程N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及工程变更后增加的款额是多少?(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3.该工程合同总价是多少?增加N工作后的工程造价是多少? 4.若该工程的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各工作均按匀速完成,且各工作实际工程量与估计工程量无差异。在表1-2中填入H、I、N三项工作分月工程进度款。 5.该工程预付款是多少?第1~4月每月结算款各为多少? 表1-2 分月工程进度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