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厂 2020 年 1 月的部分费用发生情况如下: ( 1 )生产 A 、 B 两种产品,共同耗用甲材料 21 。单件产品原材料消耗定额分别为: A 产品 15 千克 , B 产品 12 千克 ,产量分别为: A 产品 1000 件, B 产品 500 件; ( 2 )耗电 80 万度,电价 0.4 元 / 度,此款未付。该企业基本生产车间耗电 66 万度,其中车间照明用电 6 万度,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耗用 14 万度。企业基本生产车间生产 A 、 B 两种产品, A 产品生产工时 3.6 万小时, B 产品生产工时 2.4 万小时。 ( 3 )本月仅生产 A 、 B 两种产品,本月职工薪酬结算凭证汇总的职工薪酬费用为:基本生产车间生产产品的生产工人职工薪酬 6 ,车间管理人员职工薪酬 1 ,企业行政管理人员职工薪酬 1.2 ,销售机构人员职工薪酬 1 。 要求: (1) 按原材料定额消耗量比例分配,计算 A 、 B 产品实际原材料费用,并作会计分录; (2) 按所耗电度数分配电力费用, A 、 B 产品按生产工时分配电费,并作会计分录; (3) 按生产工时分配职工薪酬费用,并作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