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题:甲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75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12500万股。年初已发行在外的潜在普通股有:(1)认股权证4800万份,行为2016年6月1日,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以每股8元的价格认购1股本公司新发股票。 (2)按面值发行五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万元,债券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为2.6%,转股价格为每股12.5元,即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8股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 (3)按面值发行三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万元,债券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为1.4%,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即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10股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2元,年度内没有认股权证被行权,也没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被转换或赎回,假设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负债和权益成分的分拆,且债券票面利率等于实际利率。 要求:(1)计算甲公司2015年度基本每股收益。 (2)计算甲公司2015年度稀释每股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