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不得利用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来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得煽动民族分裂,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破坏社会秩序
B.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依法必须事先经过公安机关许可;除非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在下列场所周边距离十米内至三百米内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在地,国宾下榻处,重要军事设施以及航空港、火车站和港口禁止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进行集会、游行、示威
C.
特定人员的禁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组织或者参加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会、游行、示威,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
D.
不得违反治安管理法规,不得进行犯罪活动或者煽动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