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帆公司2007年至2009年有关投资业务如下: (1)风帆公司2007年2月1目取得B公司发行的股票5万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每股公允价值l0元,含已告末发放的现金股利0.1元/股,3天后收到现金股利。 (2)风帆公司2007年7月10日取得C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发行的债券,面值20万元,3年期,每半年付息一次,购买时支付价款220000元,票面利率6%,取得的债券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3)2007年12月31日,风帆公司领取持有C公司债券半年期利息,同时,B公司告并分派现金股利,0.5元/股。 (4)2008年1月,风帆公司将持有的C公司债券出售,收到价款l8万元,另以银行存款支付手续税费700元。 (5)2008年2月2日,风帆公司将持有B公司的股票出售40%,收到价款30万元。 (6)风帆公司2008年1月1日,按投资合同取得D公司股票200万股,每股公允价值11元,另支付手续税费5000元,对D公司实施控制,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7)2008年3月20日,收到D公司告并分派的2007年现金股利1200000元。 (8)D公司2009年1月1日,告并分派2008年现金股利,每股l元。 (9)2009年1月,出售持有的B公司剩余股票,每股公允价值6元,另支付手续税费1000元。 要求:编制风帆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对D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有关业务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