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籍个人,2007年5月16日来华工作,2008年12月15日离开中国回国,则该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期间,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公式正确的是( )。
A.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B.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C.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D.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