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当今社会已进入以互联网为标志的信息时代。互联网以其交互性、开放性为青少年的成长带来了无限广阔的空间,成为他们获取知识、交流思想、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大学生是最具活跃性的群体,网络已经深入他们的学习、生活以及情感等各个领域。与此同时,由于大学生心理发展的不成熟性,大学生在网上 “玩火”及网络犯罪等现象不断增加。 镜头一 新疆两名大学生盗取他人密码,并以此要挟事主。警方根据银行账号,顺藤摸瓜,将其抓获。受害人等六人是网吧的常客,迷上了一种名为“传奇”的网络游戏。就在他们为这种游戏着魔的时候,陆续发现自己的游戏人物密码被盗用,因不能升级而无法继续玩下去。没过多久,他们就收到盗号者的要挟:用钱赎回密码。根据盗号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六名受害人在网上聊天室与该人联系上了,此人提出自己已盗取他们使用的游戏人物密码,如果想继续使用,就将1300元人民币汇入其农业银行账户上。 六名受害人在将1 300元人民币打进对方银行账号的同时,也向警方报了案。根据银行账号,警方很快查明,该账户是新疆某高校一名在校大学生的,根据开户者的登记资料,警方很快找到两名盗号者。两名盗号者对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由于他们都是在校大学生,有盗号者的信息警方只透露:这两名“黑客”自小就比较痴迷电脑,年龄只有20岁。 镜头二 2006年底至2007年初,一个被称为“熊猫烧香”的病毒成为所有网民的噩梦。被它感染的文件都被改成了着三根香的模样。“熊猫烧香”不仅破坏用户系统,毁坏应用软件,删除备份文件,中止反病毒软件,还盗取账号等,真是无恶不作。更可恶的是,该病毒传播速度快,危害范围广,还会化身数百个变种不断入侵个人电脑,感染门户网站,击渍企业数据系统,由其造成的损害无法估量。 “熊猫烧香”病毒由某技校毕业生制作,对其提出了修改建议后,于2006年底在互联网上进行传播和出售。该病毒使个人网站的流量突然大幅提升。看到这一情况后,主动与等取得联系,并计划通过“熊猫烧香”营利。从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因“熊猫烧香”病毒获利14.5万元,获利8万元,获利1-2万元。 “熊猫烧香”在互联网上的广泛传播,导致山西、河北、辽宁、广东、湖北、北京、上海、天津等地众多的电脑无法正常运行。 2007年2月,、、、四人分别被仙桃市公安局抓获归案。、在归案后退回了所得的全部赃款,交出赃款和“熊猫烧香”病毒专杀工具。全国首例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大案——“熊猫烧香”案告破。 2007年7月,备受社会关注的“熊猫烧香”案一审宣判,认定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名成立,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