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课后案例1 校办企业的困惑 N 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原N大学制药厂、生化厂的基础上,由N大学、M股份有限公司等合资成立的制药企业,公司运作至今,还未走出校办企业的圈子,尤其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总是层出不穷,让人感受到校办企业种种独有的困惑。 困惑之一:公司高层领导的选聘。公司成立时。公司的总经理理所当然地由N大学委派,三位副总则由前三大股东各委派一人。而问题恰好出在两位股东方委派的副总身上。由于这两位副总一位是汽车运输公司出身,对医药行业太陌生;另一位虽说是熟手,却是以搞垮过若干企业而闻名。由于他们被委派以重任,分别主管生产和销售等命脉部门,其拙劣表现及总经理对此的漠视使公司遭受到重创,损失巨大。 困惑之二:人员编制问题。校办企业一般在开办时基本为校方人员,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必须从校外引进一定的外来人才,由此员工的“成分”也复杂起来。N药业公司成立后,公司就存在着员工工作相同而身份、待遇各异的情况。原N制药厂、生化厂的大部分人员为N大学编制,且有事业编制和企业编制之分,他们在分房、子女医疗入托等方面待遇不一,而划分的标准又十分牵强。虽然N大学编制的这部分员工与非N大学编制的药业公司企业编制员工相比,在医疗、福利等方面享受学校的相关待遇,但在养老保险、公积金等方面却由于学校方面的原因没有理顺,他们基本上未缴纳保险及公积金,造成的后果不言而喻。其中有人因为、调动等离开公司和学校,却由于上述原因闹纠纷并申诉至市人事、劳动部门仲裁,许多问题至今未决。 N 药业公司的绝对控股股东是N大学,员工大部分来自原校办企业,N大学的人事制度以及其变革直接影响公司的人事管理。随着高校改革的深入,学校后勤、产业方面的变革前所未有,遇到的问题将会日益尖锐和复杂,企业的出路只有一条:理顺关系。创造有利于充分发挥每位员工的潜能的软环境。 困惑之三:薪酬制度严重不合理。国企加校办性质的N药业公司,从经理到一般员工,实行的是岗位工作制,奖金则根据企业当月的效益核发。岗位工资制中存在着岗位级差中的平均主义,造成了同等岗位的员工毫无竞争意识,更谈不上任何激励作用。正常情况下,总经理月收入不足2000元,可以推算出员工(除推销人员外)的工资水平,至于福利、保险等处于较低水平。不合理的薪酬容易使员工产生不满情绪,造成工作不负责任甚至贪赃枉法。 困惑之四:人事安排和岗位培训问题,从学历上看,公司整体水平极高,不负“省、市高新技术企业”之名。但由于众多原因,公司存在着较普遍的人事安排不当的情况。从1998年以来,公司先后经历过两次所谓的“定岗定编”,由于没有很好的内部环境和规范的专业实施计划,“定岗定编”成了部分领导调整个人势力范围和“整编嫡系部队”的手段,根据亲疏好恶安排人事。总经理也不得不承认“定岗定编”是失败的。而岗位培训也暴露出许多不足,由于经过“定岗定编”后,许多岗位上并不是相对合适的人,各个层次的培训是十分必要的。实际情况是公司对各部门人员的培训毫无计划和系统性,许多在岗员工得不到培训和提高,存在人浮于事、不求进取等不良的组织文化倾向。 根据案例回答以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