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国内销售的合同。甲公司依双方约定,按期将香烟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后,以目前账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3个月后,乙公司仍未支付货款,甲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问: (1)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2)应如何处理?
A.
该合同属于有效合同。甲公司与乙公司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故合同有效。
B.
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故为无效合同。
C.
由于合同为无效合同,合同自始、绝对、确定、永久没有法律拘束力,因此法院应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同时,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交易损害了国家利益,法院可以采取民事制裁措施,没收双方用于交易的财产。
D.
有效的合同必须得到履行。故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