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美学体系上,古罗马继承并发展古希腊的三柱式,增加了多立克柱式的( ),并进一步固定了各种柱式的柱直径与柱身高度的比例,其中多立克为1:8,爱奥尼为1:9,科林斯1:10,整体而言,相比古希腊柱子的比例尺度更为纤细。罗马的柱式更华丽、更细密、更复杂,更适合奢侈豪华的风气和审美习惯。 在此基础上,发明了比多立克更为简洁有力的( )柱式, 同时,将爱奥尼柱式的柱头与科林斯柱式的柱头糅合在一起,产生更为繁复装饰的( )柱式,从而产生了古罗马的五柱式。 柱式各组成部件之间的规范也更加趋于严格。 发展出了将柱式的美学形式与拱券结构体系结合在一起,用柱式来装饰墙体的方法:在门洞或窗洞两侧,各立上一颗柱子,上面架上檐部,下面立在基座上。券洞口用额枋的线脚要素镶边,与柱式呼应。一个券洞和套在它外面的一对柱子、檐部、基座等构成的构图单元,就是( )柱式。 由于层数较多,出现了把柱式上下重叠起来使用,称为( )柱式。规范的要点是,把比较粗壮、简洁的柱式放在底层,越晚上越轻快华丽,复合力学的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