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 。 2×16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以增发 1000 万股普通股 ( 每股巿价 1.6 元,每股面值 1 元 ) 作为对价,从 W 公司处取得乙公司 80% 的股权,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另用银行存款支付发行费用 80 。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600 ,公允价值为 1800 ,差额由乙公司一项固定资产所引起,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300 ,公允价值为 500 。甲公司与 W 公司不具有关联方关系。该项企业合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形成的商誉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