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公司(住所位于A区)与虎跃公司(住所位于B区)签订了一份建筑合同,由虎跃公司承建公司丙市分公司的办公楼(位于C区)。双方同时还约定因履行该建筑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A区法院起诉或者向B区法院起诉。办公楼建成后,因办公区的附属设施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公司与虎跃公司协商未果,公司向法院起诉。诉讼中双方主动申请法院调解,在调解中虎跃公司承认工程所用水泥不合要求,因而影响了工程质量,但双方就赔偿无法达成协议。 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76—80题。 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