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日,甲、公司订立一份起重电机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供方乙公司在当年11月底前交货,货款总额80万元,甲方在收到货后1付款,违约金比例为10%,甲方应于2016年9月10日前公司支付定金10万元。订约后,甲方于2016年9月8日支付了定金。后来,由于乙公司计划不周不能履行合同,为此,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8万元,定金双倍返还20万元,乙方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向人民法院诉讼。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定金担保何时生效?为什么? (2)定金数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既支付违约金又要求定金双倍返还是否符合合同法规定?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