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1998年2月在某地注册登记并投产经营,经营期限15年,企业所得税税率30%,免纳地方所得税。该企业1998年度亏损50,1999年度盈利20,2000年度盈利40,2001年度盈利30,2002年度盈利25,2003年度亏损20,2004年度亏损15。 2005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① 取得产品销售净额4000,取得租金收入300。 ② 应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3200,与租金收入有费用支出220。 ③ 应缴纳的增值税30,消费税75,营业税15。 ④ 4月1日向银行借款500,用于建造厂房,借款期限1年,当年向银行支付了3个季度的借款利息22.5,该厂房于10月31日完工结算并投入使用。 ⑤ 发生管理费用350(其中含支付关联企业的管理费10,支付的交际应酬费30)。 ⑥ 经批准以机器设备一其他企业投资,该设备账面原值50,已提取折旧 24,投资时双方确认的投资价值为30。 ⑦ 转让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取得收入250,该股票原购进价210。 ⑧ 发生营业外支出30(其中含直接子弟学校捐款10)。 ⑨ 营业外收入60(含超过期限的应付未付款20)。 ⑩ 从境外分支机构取得税后收益45,已在境外缴纳了25%的所得税。 2005年1至3季度已预缴所得税90。 要求:根据所给资料,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回答下列相关问题(以为单位,如小数点后多位的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当年可扣除的利息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