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 ,商品售价中均不含增值税。销售商品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其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 2019 年 8 月 5 日,因商品质量原因,甲公司对本年 7 月份销售给客户的一批商品按售价给予 5% 的销售折让,该批商品原售价为 200 万元, 增值税税额为 26 万元 ,实际成本为 180 万元,贷款已结清,经认定,甲公司同意给予折让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银行存款退还折让款。假定发生的销售折让允许扣减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下列各项中,甲公司会计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