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3 月,、、、、五名自然人与乙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甲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以货币出资 120 ,以设备出资,作价 50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 100 ,以专利技术出资,作价 100 ,以货币出资 80 ,特许经营权出资,作价 50 。股东共同制订了公司章程。 公司成立后,发现出资的设备实际价值仅为 30 。公司股东会选举、等 7 名董事,当选董事长,选举等 5 名监事。董事会聘为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 (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单项选择题) 1 、第一次股东会由( )召集和主持。 A 、 B 、 C 、 D 、 2 、股东出资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 、 B 、 C 、 D 、乙有限责任公司 3 、对于 B 以设备出资,作价 50 ,设备实际价值仅为 30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由其他股东补足差额 B 、由补足差额 C 、其他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 D 、其他股东无责任 4 、可以兼任监事的有( ) A 、 B 、 C 、 D 、以上都不对 5 、公司经理,对( )负责。 A 、股东会 B 、董事会 C 、董事会长 D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