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承担药品、医疗器械的注册审批检验及其技术复核工作,承担化妆品审批所需的检验检测工作,负责进口药品注册检验及其质量标准复核工作。
B.
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相关的监督检验、委托检验、抽查检验以及安全性评价检验检测工作,负责药品进口口岸检验工作。
D.
承担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及容器的检验检测、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复验及技术检定工作,以及承担相关国家标准制修订的技术复核与验证工作。
E.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国家标准物质的研究、制备、标定、分发和管理工作。
F.
负责生产用菌毒种、细胞株的检定工作,承担医用标准菌毒种、细胞株的收集、鉴定、保存、分发和管理工作。
G.
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相关标准研究以及安全监测和质量控制新方法、新技术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