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原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就是协议管辖,其立法宗旨就是为了维护当事人对合同的意思自治。但是,任何自由都要受到约束:首先,选择的地点必须是与合同有这几种而非随意,A错误。其次,它不能改变级别管辖,C错误。最后,它也不能动摇专属管辖的权威,中外合资企业的合同纠纷应该由中国法院管辖,D错误。B的做法并无问题,如果选择仲裁而非诉讼,约定的管辖法院自然无效了。故不选B。关于合同纠纷进行诉讼的协议管辖与当事人对合同管辖问题的意思自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协议管辖就是由合同的当事人随意选择适合自己的法院来审理自己的案件,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
B.
合同当事人已经选择了朝阳区人民法院作为合同的管辖法院,却在发生纠纷后达成协议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这种做法也是他们的自由
C.
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涉及金额很小,可是双方当事人为了能有更加“高级”和“公正;的法官来审理彼此的纠纷,还是约定了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合同的管辖法院,这是当事人追求司法审判上的自由
D.
美国连通达集团来华投资,与中方合资者达成协议,为求公平,选择第三国荷兰的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这是中外双方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