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谁制造了花样少年的悲剧 是某县镇小学四年级学生。平日沉默寡言,不太合群。一天上午,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称有同学丢失了20元钱,在第二节语文课后发现的,当时班里只有和另外两个同学在教室里。 老师询问,但罗否认偷拿同学钱。下学后,老师不让,办公室让其写检查,直到承认偷钱为止。在老师严厉的不断询问下,罗承认了偷拿之事。于是,老师要求罗交回偷拿的钱,罗声称要交来,老师这才同意让。 父母当夜很晚时找到学校,找值班老师询问去向。值班老师称不知此事,等第二天班主任到学校查清此事。 第二天上午,在附近的一个水塘中,有人发现了的尸体,并在他身上发现了一封遗书:“爸爸妈妈:我没有拿同学的钱。我走了后,你们二老多保重身体。” 因现场残留浓烈的农药味,调查人员找到了附近市场一农药店。该店负责人承认,那天下午,在此赊购了一瓶剧毒农药。 随后,司法所调解,的家长获得了2000元赔偿:学校商店承包人800元,农药店负责人1200元。但的家长认为儿子的死与学校实施变相体罚有关,在要求学校承担赔偿未果后诉诸法院。 事后,的家长认为,班主任未调查清楚就追问,并对实行变相体罚,侵犯了的人身权利,对的死亡负有直接责任。学校管理不善是造成这一悲剧的间接原因。因此,班主任和学校应对死亡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相关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