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一种内心快乐的状态。它使我们由衷地感到:活着是多么有意义,人生是多么美好。因此,幸福的体验直接地包含着我们 对生命意义的肯定评价 。感到幸福,也就是感到自己的生命意义得到了实现。不管拥有这种体验的时间多么短暂,这种体验却总是指向人整个一生的,因为它所包含的是对生命意义的总体评价。 当一个人感觉到自己很幸福时,他的一心中就会响起这样一个声音:“为了这个时刻,我这一生值了!”如果你没有这种感觉而又说自己“幸福”,那就是滥用了大字眼。所以,幸福不是零碎和表面的情绪,而是灵魂的愉悦。幸福只是灵魂的事,肉体只会有快感,不会有幸福感。苦难与幸福是相反的东西。但苦难与幸福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都直接和灵魂有关,并且都牵涉到对生命意义的评价。在通常情况下,我们的灵魂都是沉睡着的,一旦我们感到幸福或遭遇苦难时,它便醒来了。如果说幸福是灵魂的巨大愉悦,这愉悦源自对生命的美好意义的强烈感受;那么,苦难之为苦难,正是于它撼动了生命的根基,打击了人对生命意义的信心,因而使灵魂陷入了巨大痛苦。生命意义仅是灵魂的对象,对它无论是肯定还是否定,只要是真切的,就盐灵魂的出场。外部的事件再悲惨,如果它没有震撼灵魂,也只能是一个精神事件,却称不上是苦难。一种东西能够把灵魂震醒,使之处于虽然痛苦却富有生机的肾张状态.那它一定具有某种精神价值。 快感和痛感是内体的感觉,快乐和痛苦是心理现象,而幸福和苦难则完全属于灵魂。幸福是灵魂的叹息和歌唱,苦难是灵魂的呻吟和抗议,两者凸现的是对生命意义的或正或负的强烈体验。 幸福是生命意义得以实现的鲜明感觉。一个人在苦难中也可以感觉到生命意义的实现,因为苦难与幸福并不一互相排斥的。当然,在更多情况下,人们在苦难中感觉到的却是生命意义的受挫。但是我相信,即使是这样,只要没有被告难彻底击败,苦难仍会深化一个人生命意义的认识。 领悟悲剧需要有深刻的心灵,人生的艰难关头最能检验一个人的灵魂深浅。有的人一生遭遇不幸,却未尝体验过真正的悲剧情感。相反,表面上一帆风顺的人也可能经历巨大的内心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