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学生甲,在宿舍丢失现金500元,因怀疑是宿舍同学所偷,心想:别人偷我的,我也偷别人的,反正这笔钱要想办法弄回来,宿舍另一同学抽屉没锁之际,盗取500元,结果被发现。 材料二 某学校男生宿舍,多次遭到盗贼的光顾,们深恶痛觉。他们设下埋伏,小偷终于被擒获,为解心头之恨,同学们你一拳,我一脚,对小偷一阵猛打,致使小偷上医院治伤医药费1000多元,小偷为此告到法院,要求大人的学生赔偿损失。 材料三 学生借了600元给老乡,说好一个月后归还,但到期后不仅不还钱,还多次找借口推托。十分气愤,于是到其宿舍将他的电脑搬走,说是抵债。 以上几位学生的行为合法吗?为什么?这些案例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A.
甲学生仅凭主观想象就私拿他人钱财,是一种盗窃行为
B.
该宿舍男生在擒获小偷后,为泄愤对其进行殴打,是一种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
C.
拿他人电脑抵债是一种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违法行为
D.
维护自身权益要通过合法途径,不能反过来用违法行为使自己的权益得以实现,这样做往往得不偿失,轻则违法,重则会走上犯罪的道路。每个人都要增强规则意识、法律意识,这样维权才有效,我们的生活才能更和谐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