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共有 9 名成员。一次,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会议,讨论将公司闲置资金 1 亿元投资于期货问题。该次董事会议共有 6 名董事出席。 3 名董事因故未能出席,其中董事虽未出席,但书面委托其好友 ( 非M公司董事 ) 代理出席并表决。会上董事长介绍了期货投资的巨大盈利性,并表示赞成此项投资。而董事对此项投资表示疑虑,认为此项投资不属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的经营范围。董事坚决反对。经记名式书面表决,结果为: 4 位董事赞成, 1 名董事和董事的代理人反对,董事弃权。董事长认为本议案已为多数通过,决议有效。后该公司因投资期货亏损 5000 万元。 问题: ( 1 )本案中董事会的召开和决议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 ( 2 )M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之后,对决议持有异议的股东依法享有什么权利?为什么? ( 3 )当公司因期货投资产生巨额亏损时,M公司董事会的全体董事是否应当对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 4 )M公司的股东能否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损失赔偿?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