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某工行发生下列银行汇票业务 1 .客户提交银行汇票申请书及现金 50 , 000 元,委托银行签发银行汇票持往异地购货,经审查无误予以受理,办理转账。 2 .开户单位木材厂提交银行汇票申请书,金额 780 , 000 元,该厂要去外地购买设备,经银行审查无误予以受理,办理转账。 3 .开户单位百货批发站持异地某行处签发的银行汇票及解讫通知和两联进账单来行办理入账手续,原汇票金额 190 , 000 元,实际结算金额 183 , 000 元,经审核无误办理转账。 4 .接到异地建行寄来的汇票解讫通知及邮划借方报单,金额 19 , 000 元,原汇票金额 20 , 000 元,原汇款人人为开户单位蓝天制药厂,银行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 5 .异地本系统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及解讫通知来行办理支取现金手续,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经审核无误,付给现金 5 , 500 元。 6 .银行汇票申请书第一联及个人身份证明来行领取银行汇票的多余款 6 , 000 元,经审核无误后付给现金。 7 .开户单位油漆厂持异地中国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要求兑付,金额 600 , 000 元,经审核无误办理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