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18 年 1月, 丙股份有限公司准备自行建造一 条生产线 ,为此发生以下业务: ( l )购入工程物资一批,价款为 500 000 元,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85 000 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 2 )至 6 月,工程先后领用工程物资 450 000 元; 同时将 剩余工程物资转为该公司的 原材料 ; ( 3 )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价值为 64 000 元; ( 4 )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有关的劳务支出为 50 000 元; ( 5 )工程人员工资 95 800 元; ( 6 ) 6 月底,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工程按暂估价值 1 150 000 结转固定资产成本; ( 7 ) 7 月中旬,该项工程决算实际成本为 1 159 800 元, 为少结转在建工程金额 9 800 元 , 并予以调增固定资产 ; ( 8 )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要求:编制上述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