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负责人对该项目监理工作提出以下5点要求:(1)监理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应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2)监理规划的编制要依据: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审批文件、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3)监理规划中不需编制有关安全生产监理的内容,但需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监理实施细则;(4)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如建设单位未提出意见,该监理规划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可直接报送建设单位;(5)如建设单位设计方案有重大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发生变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及时主持修订监理规划的内容,并组织修订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了建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的步骤(图1-5),并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以下工作:(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主持编制监理规划;(2)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在编制的项目监理规划中,要求在监理过程中形成的部分文件档案资料如下:(1)监理实施细则;(2)监理通知单;(3)分包单位资质材料;(4)费用索赔报告及审批;(5)质量评估报告。指出监理单位负责人所提要求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