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业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公开招标确定了承包人,双方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工期为6 个月。合同中的清单项目及费用包括:分项工程项目4 项,总费用为200 ,相应专业措施费用为16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为6 ;计日工费用为3 ;暂列金额为12 ;特种门窗工程(专业分包)暂估价为30 ,总承包服务费为专业分包工程费用的5%;规费和税金综合税率为7%。 各分项工程项目费用及相应专业措施费用、施工进度见下表 合同中有关付款条款约定如下: 1.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0%,于开工之日前10 天支付,在工期最后2 个月的工程款中平均扣回。 2.分项工程项目费用及相应专业措施费用按实际进度逐月结算。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开工后的前2 个月平均支付。 4.计日工费用、特种门窗专业费用预计发生在第5 个月,并在当月结算。 5.总承包服务费、暂列金额按实际发生额在竣工结算时一次性结算。 6.业主按每月工程款的90%给承包商付款。 7.竣工结算时扣留工程实际总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 在第6 个月发生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等费用为10 ,其他费用均与原合同价相同。列式计算该工程实际总造价和扣除质保金后承包商应获得的工程款总额为多少?(费用计算以为单位,结果保留三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