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cos-cdn.shuashuati.com/pipixue-wap/2020-1230-1107-56/ti_inject-812ce.png)
甲餐具生产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一次性餐具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2018 年 8 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收购原木,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买价 33900 元,运输途中发生合理损耗 452 元 采取预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次性餐具。 8 月 1 日双方签订销售合同, 8 月 3 日预收全部含税货款 116000 元,另收取包装费 3480 元; 受托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 17100 元,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成本 39900 元。甲餐具生产厂无同类木制一次性筷子销售价格。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 16% ,农产品扣除率为 10% ,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 5% 。 (1) 请计算甲餐具生产厂当月收购原木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税额. (2) 请计算甲餐具生产厂当月销售一次性餐具增值税销项税额. (3) 请计算甲餐具生产厂当月受托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