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是国家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等对于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收入和支出的计划。每年“两会”,财政部部长所作的预算报告,都是代表们锁定的“焦点”。政府预算是一本政府公开的“财务大账”:过去的一年收了多少钱?钱投到哪里去了?今年的钱该怎么用?这些钱是不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每年都要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和审查。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财政预算编制较粗,“外行看不懂,内行看不清”,预算的透明度不高,造成了很多部门预算游离在人大监督范围之外。同样,在预算执行方面也不尽如人意,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办法。对每年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执行随意性大。由于预算资金没有落实到具体的项目上,造成了执行难的问题。往往部门申请多、找领导批条子多、临时性支出多,变成“一年预算,预算一年”,然后再报人大常委会做出调整预算的决议。 为此,在近年各地的人代会上,代表对财政预算的监督力度明显加大。如广东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们对预算中“拨2000给机关幼儿园”、“事业单位的行政编制外人员每人每年补贴3.2”等提出了质疑。浙江、四川等省的预算报告也明显加厚,列支项目也更加详尽,以利于人大代表的监督。 为保证政府预算的科学性应坚持什么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