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月15日至3 月18 公司举办有机健康食品展销会,到该展销会的一柜台处(该柜台是由展销会出租给B 公司的)买了几包进口 海鲜食品,及其家人食后纷纷出现头晕、呕吐的症状。 后经检测发现该食品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该食品的生 产企业是B 公司。在展销会开展之前,展销会的举办者已经 公司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了审查,审查符合要求后让其柜台展销。 公司或B公司。 按侵权责任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 求赔偿。 (1)若起诉请求赔偿的时候,该展销会已经结束或者柜台的租赁期已经届满,该如何主张自己的诉求?为 什么? (2)公司若最后承担了赔偿责任,可否向B公司追偿? 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