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国家确定在原国家计委设立“国家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对国债项目和国家大型项目进行稽查。2000年,原国家计委还公布了《国家重大项目稽查办法》,规定项目稽查履行的职责右( )。
A.
监督被稽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监督被稽查单位有关建设项目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权限、程序
B.
对被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评价,提出奖惩建议
C.
检查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跟踪监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
D.
检查被稽查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其他资料,监督其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
E.
检查政府工作人员和使用政府资金的项目是否出现浪费和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