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公司中标某工程,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o201与建设单位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按公司成本管理规定,首先进行该项目成本预测(其中:人工费 287.4万元,材料费504.5万元,机械使用费155.3万元,施工措施费104.2万元,施工管理费46.2万元,税金30.6万元),然后将成本预测结果下达给项目经理部进行具体施工成本管理。 总承包施工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的固定单价合同。合同约定当A分项工程、B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差异幅度在±5%以内按清单价结算,超出幅度大于5%时按清单价的0.9倍结算,减少幅度大于5%时按清单价的1.1倍结算。工程量清单见下表。 总承包施工合同中还约定C分项工程为甲方指定专业分包项目。C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导致C分项工程停工7d。专业分包单位就停工造成的损失承包单位提出索赔。总承包单位认为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专业分包单位应直接单位提出索赔。 事件2:甲方指定专业分包单位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管理薄弱,建设单位责令总承包单位加强管理并提出整改。总承包单位认为C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属专业分包单位责任,非总承包单位责任范围。 事件3:C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并通过验收,专业分包单位单位上报C分项工程施工档案,建设单位通知总承包单位接收。总承包单位认为C分项工程属甲方指定专业分包项目,其工程档案应直接上报建设单位。 A分项工程、B分项工程单价是否存在调整?分别列式计算A分项工程、B分项工程结算的工程价款(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