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需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重新履行下列( )程序。
A.
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B.
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C.
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D.
施工单位应当再次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E.
应当再次形成论证报告,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