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作业(二) 1 、某市煤气公司通过媒体并在营业厅内发出通告:凡该煤气公司用户安装煤气灶具和煤气热水器的,必须购买煤气公司指定的 M 牌产品,否则不予通气。不少用户在通告发布前已经买了其他品牌的灶具和热水器,请求煤气公司予以检验并准予使用,均遭拒绝。问: ( 1 )煤气公司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 ( 2 )这类行为为什么应被法律所禁止? ( 3 )这类行为什么执法机构予以查处? ( 4 )执法部门对煤气公司的违法行为应做何处理? 2 、甲于 2012 年 3 月在乙公司购买了丙公司生产的电热水淋浴器和丁公司生产的多功能漏电保护器。同年 4 月,甲在使用该淋浴器时,突然被按键漏电击中,右手烧伤,被截除食指。为此,甲与乙公司交涉,要求赔偿。乙公司称:责任由生产者承担,乙公司无过错,拒绝赔偿。甲遂向法院起诉,状告乙、丙、公司,要求赔偿损失。 乙公司辩称:该电淋浴器只属本公司销售,赔偿责任生产者承担,与销售无关。丙公司辩称:并公司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以往从未发生过事故,无证据证明生产者有过错而可以认定生产者应承担责任。丁公司的漏电保护器失灵可能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丁公司辩称:甲违反有关说明书的警示说明,违反安装说明,擅自安装超大功率电器,致使漏电保护器失效酿成事故。但漏电保护器失灵也不至于造成电器伤人,丙公司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经法院调查和技术监督局鉴定:( 1 )淋浴器的制造工艺存在缺陷,特定情况下淋浴器开关按键可能漏电;( 2 )漏电保护器以被烧毁,无法鉴定,但对同样商品检测未发现质量问题;( 3 )甲未按照丁公司的说明书正确安装,以致使用时漏电保护器不能正常工作。问: ( 1 )乙公司作为销售者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 2 )丙公司作为生产者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 3 )丁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为什么? ( 4 )甲有无过错,对本案处理有何影响? 3 、天心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生产 “ 亮丽 ” 牌美容霜的公司,该公司为了抢占市场,采取了以下措施:( 1 )出资 300 万元人民币在某省电台做广告,广告称 “ 亮丽 ” 牌美容霜比市场上其他的美容霜的质量都要好;( 2 )以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产品;( 3 )进行抽奖式销售,最高奖金额为人民币 5000 元;( 4 )在全省各大商场租赁柜台销售。 在某商场买了一盒试用,一个月后,的脸上出现了红斑,经检查,证实是美容霜所致。当找到商场要求赔偿时,商场辩称: “ 此美容霜是厂家租赁其柜台销售的,不是商场销售的,所以,商场不负责任。 ” 问: ( 1 )天心公司有哪些违法行为? ( 2 )某省电台应承担什么责任? ( 3 )商场答辩是否有理?为什么? ( 4 )假设天心公司和某商场的租赁期满,商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