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有关固定资产业务资料如下: (1)2001年8月10日购入设备一台,价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立即投入安装。安装中领用工程物资2.75万元;领用生产用料实际成本5万元;领用应税消费品为自产库存商品实际成本18万元,市场售价20万元(不含税),消费税税率10%。 (2)2001年9月10日,安装完毕投入生产车间使用,该设备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采用年数总和法折旧额。 (3)2002年末,公司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设备有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300万元,未来持续使用以及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现值为28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变更为年限平均法,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2年,预计净残值为10万元。 (4)2004年6月30日,由于生产的产品适销对路,现有设备的生产力已难以满足公司生产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对现有设备进行改扩建,以提高其生产力能力。同日将该设备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 (5)2004年7月1日至8月31日,经过两个月的改扩建,完成了对这条生产线的改扩建工程,共发生支出300万元,拆除部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0万元,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收付。该生产线改扩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确认条件,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6年。改扩建后的生产线的预计净残值为5万元,折旧方法仍不变;改扩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该生产线预计能给企业带来的可收回金额为400万元。 (6)2005年末,公司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设备有可能发生减值,现时的销售净价为240 万元,未来持续使用以及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现值为26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均不改变。 (7)2006年9月20日,该固定资产遭受自然灾害而毁损,清理时以银行存款支付费用2万元,保险公司确认赔款100万元尚未收到,当日清理完毕。为简化计算过程,整个过程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公司按年度固定资产折旧。 要求: (1)计算2001年9月10日,安装完毕投入使用时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2)计算2001年年折旧额。 (3)计算2002年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编制会计分录。 (4)计算2003年年折旧额。 (5)编制2004年6月30日将该设备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的会计分录。 (6)计算2004年8月31日改扩建后固定资产人账价值。 (7)计算2004年改扩建后折旧额。 (8)计算2005年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9)计算2006年年固定资产折旧额。 (10)编制2006年9月20日有关处置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