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2017年3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行客运实名制 自 2017年3月1日起,陕西省省际、市际客运将全面实行实名售票查验。 据悉,汽车客运站旅客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售票,并在客票上打印 (或填写)乘客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同时做好登记备案;旅客乘车前,客运站经营者应对车票记载身份信息与旅客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一致性核对。对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者票、人、证不一致的,不得允许其乘车。旅客遗失客票的,经核实其身份信息后,售票人应当免费为其补办客票;汽车客运站对旅客身份信息及乘车信息自采集之日起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涉及视频图像信息的,自采集之日起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日。 为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提醒广大旅客: 2017年3月1日起,购票乘坐省际、市际客运时,汽车客运站提供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护照、户口簿、居住证等),如忘记携带有效证件,也可由驻站民警帮助查询并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证明。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1.2米以下的儿童),免票儿童应当凭免票儿童的有效身份证件免费申领实名制客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