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0 年度至 2012 年度发生的与无形资产有关业务如下: (1)2010 年 1 月 10 日,甲企业开始自行研发一项行政管理用非专利技术,截至 2010 年 5 月 31 日,用银 行存款支付外单位协作费 74 ,领用本单位原材料成本 26 ( 不考虑增值税因素 ) ,经测试,该项研发 活动已完成研究阶段。 (2)2010 年 6 月 1 日研发活动进入开发阶段,该阶段发生研究开发人员的薪酬支出 35 ,领用材料 成本 85 ( 不考虑增值税因素 ) ,全部符合资本化条件, 2010 年 12 月 1 日,该项研发活动结束,最终开 发形成一项非专利技术并投入使用。该非专利技术预计可使用年限为 5 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 摊销。 (3)2011 年 1 月 1 日,甲企业将该非专利技术出租给乙企业,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 2 年,每月末以银行 转账结算方式收取租金 1.5 。 (4)2012 年 12 月 31 日,租赁期限届满,经减值测试,该非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 52 。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