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是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B.
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C.
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D.
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或者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管辖的第一审破产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