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2年至2014年有关资料如下: (1)2012年1月1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自丁公司取得其拥有的一项专利权。协议约定,专利权的转让价款为3000万元,甲公司协议签订之日支付600万元,其余款项分四次自当年起每年12月31日支付600万元。当日,甲公司与丁公司办理完成了专利权的权利变更手续。上述取得的专利权用于甲公司机电产品的生产,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2014年2月1日,甲公司与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将2012年从丁公司取得的专利权转让给公司,转让价款为2000万元。同时,甲公司、公司与丁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甲公司因取得该专利权尚未支付丁公司的款项1 200万元由公司从转让价款中代为偿还。2014年2月5日,甲公司收到公司支付的剩余款项800万元。同日,甲公司与公司办理完成了专利权的权利变更手续。 (2)2012年3月1日开始自行研究开发一项新产品专利技术用于生产产品,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材料费2000万元、人工工资500万元,以及用银行存款支付的其他费用200万元,总计27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l800万元,2012年12月15日,该专利技术已经达到预定用途。假定形成无形资产的专利技术采用直线法按l0年摊销,无残值。 (3)其他相关资料如下: ①假定上述交易或事项不考虑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相关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 ②假定实际利率为6%。 ③复利现值系数:(P/F,6%,1):0.9434,(P/F,6%,2)——0.8900,(P/F,6%,3):0.8396,(P/F,6%,4):0.7921;年金现值系数:(P/A,6%,3)=2.6730,(P/A,6%,4)=3.4651。 要求: (1)计算甲公司取得的专利权的入账价值,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2)计算甲公司取得的专利权的月摊销金额、该专利权2014年2月1日的账面价值,并编制转让专利权的相关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12年发生研发支出、结转研发支出、专利技术摊销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