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主营手机批发零售业务 ,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1 年实现销售收入 11160 万元 , 已交增值税 81 万元 ;2012 年销售收入 73490 万元 , 已交增值税 624 万元。在对该公司实施检查的过程中 , 稽查人员发现库存商品明细账中三种型号的手机连续两年库存数量不变。经到企业仓库实地盘点 , 发现上述手机账实不符 , 二者相差 1300 台 ( 账面比实际多 ) 。企业解释 1300 台的差额是委托代销发出的手机 , 因未收到代销清单 , 故未记账。稽查人员要求企业提供代销协议,经核实,发现代销手机发出已超过 180 天。每台手机的不含税对外售价为 2500 元。问 :1 、该企业的做法有哪些问题 2 、写出账务调整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