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一家制造业上市公司。2008年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 (1)1月1日,与ABC公司达成协议,以市区200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和两栋办公楼换人ABC公司拥有的s公司30%的股权和T公司40%的股权。甲公司200亩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为4000万元,公允价值为7000万元,未曾减值准备。两栋办公楼的原价为10000万元,累计折旧为8000万元,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未曾减值准备。ABC公司拥有S公司30%的股权的账面价值及公允价值均为6000万元;拥有T公司40%的股权的账面价值及公允价值均为4000万元。甲公司向ABC公司支付补价l000万元。假定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2)3月1日,甲公司就其欠H公司的8000万元债务,与H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协议规定:H公司首先豁免甲公司债务2000万元,然后甲公司以市区另外一块100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和银行存款1000万元偿还剩余债务6000万元。甲公司该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为3000万元,公允价值为5000万元,未曾减值准备。 (3)3月15日,甲公司就应付乙公司账款550万元与乙公司进行债务重组,乙公司同意将应收甲公司债务550万元免除50万元,并将剩余债务延期1年偿还,按年利率5%计息;同时约定,如果未来1年内甲公司有盈利,则按6%计息。假定甲公司的或有应付金额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 (4)4月1日,甲公司与M公司达成一项资产置换协议。甲公司为建立一个大型物流仓储中心,以其产成品与M公司在郊区的一块l00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进行置换,同时, M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给甲公司补价800万元。甲公司用于置换的产成品的账面余额为4500万元,已经500万元跌价准备,其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M公司用于置换的100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未曾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3200万元。假设该项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假定上述与资产转移、债务重组、股权转让相关的法律手续均在2008年4月底前完成。 不考虑交易过程中的增值税等相关税费。 要求: (1)计算确定甲公司自ABC公司换人的s公司30%的股权和T公司40%的股权的入账价值。 (2)编制甲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和办公楼自ABC公司换入S公司和T公司股权的会计分录。 (3)对甲公司与H公司的债务重组,编制甲公司的会计分录。 (4)对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债务重组,编制甲公司的会计分录。 (5)计算确定甲公司从M公司换入的土地使用权的入账价值。 (6)编制甲公司以产成品换入M公司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