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于2012年10月将一座新开发的写字楼整体转让给某单位。(1)合同约定的转让价为20000万元,该企业按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1000万元,印花税10万元。(2)该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和税金为3000万元。(3)投入房地产开发的成本为4000万元,其中包括"三通一平"等支出500万元。(4)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1200万元(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已知:该企业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10%,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征税比例为3%。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该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万元。